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时间是多长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可以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申请人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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