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统考科目考试监考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按照要求在试卷中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单位和准考证号等。填写的内容不得超出装订线。
(三)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卷指定位置答题,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书籍、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监考人员应进行检查,已将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书籍、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的,应交由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器。
(五)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六)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七)考生提前交卷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1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按照要求在考试客户端上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严禁替考。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书籍、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监考人员应进行检查,已将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书籍、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的,应交由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器,严禁抄写考试题目。
(四)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网络连接故障,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考试机器。
(五)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六)考生提前交卷时,不得在座位上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当点击交卷按钮将考试数据报送考试服务器,并举手示意,在监考人员检查后,立即离开座位和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