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关于办理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 办证范围:
  凡参加2009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办证时间:
  2009年10月10日-2010年6月30日(双休日休息)
  三、办证地点:
  市区考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市高新区管委会)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4125122。
  三县考生在各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咨询电话:怀远 8216910,固镇 6010130,五河 2310802。
  四、办证要求:
  1、报考单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2、报考两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财政部门核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2008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3、报考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办证时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市财政局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也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和各县财政局会计股领取),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