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重新修订发布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会计从业资格纲重新修订发布  

  财政部网站昨日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纲[修订]的通知》,会计从业资格纲重新修订发布。
  通知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纲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纲》和《会计基础纲》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初级会计电算化纲》未作修订,继续使用。
  修订后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纲》和《会计基础纲》全文请参阅视野法规《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纲[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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