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纲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纲》和《会计基础纲》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初级会计电算化纲》未作修订,继续使用。
一、会计基础纲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纲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