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各科成绩合格标准均为60分,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0年8月8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内财会〔2009〕812号文件《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合格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均为60分。
考试成绩由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公布,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会计网中缝栏目《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本次公布成绩的有效期为2009年8月8日至2010年8月8日。以后的考试成绩在考试完毕后随时公布,成绩自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在全区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2009年开始为常态化考试,由各盟市确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人数等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交费后立即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