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办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一、根据《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发[2005]1107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2009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09年10月15日在宁夏财政信息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宁夏财政信息网会计管理专区查询。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本人必须携带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高中以上学历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二张,到各市、县(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手续。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