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人员2008年、2009年继续教育补确认问题说明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我市2010年继续教育培训和确认工作现已在各区县财政局展开,近日,仍有部分会计人员咨询2008年、2009年继续教育确认问题,现将补确认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
  一、关于2009年度参加会计考试通过人员继续教育的确认
  自2010年3月1日起,各区县对2009年已通过各类会计考试人员的继续教育予以确认,各类考试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请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按属地原则到各区财政局补确认2009年度继续教育,原则上每月初至少确认一次。
  二、关于2008年、2009年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培训
  自即日起,各区县对未参加2008年、2009年继续教育人员,允许补参加继续教育。要求不得只收费不办培训。各会计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到任何一个开办补继续教育培训的财政部门参加,也可以到市会计学会(会计之家4楼)参加。

天津市财政局
20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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