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10年3月20日 9:00-11:00
会计基础:2010年3月20日 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2010年3月27日、3月28日(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部分考区该科目的报考人员较多,考试时间将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查询方法及申请领证时间安排参见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