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遗失补办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一、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二、办理程序
  (一)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省属的可选择《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或《南方日报》其中一报刊刊登);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遗失情况报告及补办申请;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查实补发。
  三、办理期限:
  五个工作日。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