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遗失补办
一、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二、办理程序 (一)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省属的可选择《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或《南方日报》其中一报刊刊登);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遗失情况报告及补办申请;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查实补发。 三、办理期限: 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