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申领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具备免试条件的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不具备免试条件的
  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有工作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2年);
  (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必须与系统上同一底片);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上述资料(一)、(二)、(三)、(五)项,以及自毕业之日起截止至申请日止2年内(含2年)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受理部门
  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本人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发证机关,任选其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办理期限
  三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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