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继续教育补充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补充登记

  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员参加财政部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并获得学习培训证书的,应办理从业资格继续教育补充登记
  二、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提交材料
  (一)《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习登记表》(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相关培训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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