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从业调入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

  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二、受理部门
  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提交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后生成并自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④个人信息磁盘。(跨省调动不需提供)
  三、办理期限:
  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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