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3 共1页
1.考试合格人员登录吉林省会计网自行填报《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2.考试合格人员到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财政局会计处对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4.对审核后的办证资料由处长进行核准、盖章。
5.会计处对审核合格的人员制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在资格证书上贴制照片、加盖钢印、加盖公章。
7.将办结的会计合格证书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