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长沙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经我局研究并报省财政厅批准,长沙市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报名工作将于2011年10月中旬开始。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试点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安排,此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为长沙市本级,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即凡在长沙市原内五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参加长沙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试点考试。
二、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长沙考区考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