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12年11月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共1页

 为方便广大考生,满足广大考生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举办2012年第四季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考试的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3、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免试科目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持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1、2012年10月11日----2012年11月11日申请人登录“辽宁会计网”,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 
2、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12年11月中下旬。 
五、确认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持下列材料于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14日 到抚顺市财政局会计处(301处室)接受考试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为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珠算等级证书原件或初级电算化证书原件。 
注:(1)有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凡户口不在抚顺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明 
①在抚顺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②在抚顺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清单。 
特此通知。
 
抚顺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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