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宿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发证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3-12-18 共1页

一、免试发证条件:

1、高级会计师类

  免试发证条件 申请时需要提供材料
1 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 提供高级会计师原件及复印件。
2 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资格 提供现单位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年满50周岁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4 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在《申请表》上单位盖章证明。

2、注册会计师类

  免试发证条件 申请时需要提供材料
1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提供注册会计师原件及复印件。
2 从事会计工作满20 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原件;每年复印一份留存。
3 年满50周岁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4 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本表单位盖章证明。

二、免试发证程序

1、个人对照免试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

3、报申请人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科初核;

4、县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复审;

5、市财政局复审后报省财政厅终审;

6、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地区财政局发放证书。

三、相关表格

宿迁市会计从业资格免试发证人员申请表

(高级会计师类)

(注册会计师类)

文件依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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