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兴安盟会计从业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4 共1页

兴安盟地区各位考生:

凡参加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3科一次性通过的考生(每科60分及60分以上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初中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合格成绩单及报名上传的同一底片的照片一张,同时有单位的人员,请携带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考生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宜。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造成的后果自负。

兴安盟财政局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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