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7月1日起启用新版

发布时间:2014-06-30 共1页

  关于启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文件要求,贵州省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自2014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外省调入人员、遗失补办人员等均使用新版(蓝壳)证书,旧版(红壳)证书在其有效期内仍继续使用,不予更换。

  同时,请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未办理注册登记延续有效期的会计从业人员,尽快补办延续有效期。办理流程请看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注册登记延续有效期。

  新版证书样式如下: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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