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延长2013下半年会计从业合格考生办理会计证期限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7 共1页

桂会管〔2014〕19号

各市(县)财政局: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顺利衔接,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将我区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办理从业资格证书的期限,延长至2014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请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抓紧时间办理,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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