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07 共1页
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有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广东省会计考办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