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的理解与使用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例:假定某工业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1)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2)10月份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贷: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借: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3)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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