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有效的凭证分类合法、有效的凭证大致分为: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大致可分为:
(1)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产物,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或税务机关代开使用。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
(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分为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增值税应税劳务普通发票、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票等。不同的票种供不同的纳税人领购使用。
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主要有:工业企业产品销售发票,材料销售发票,加工产品、修理修配发票,商业零售、商业批发发票,农林牧水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自来水公司水销售专用发票以及临时经营发票等。 来
4.单,如行程单、签收单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行程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但行程单暂不套印发票监制章。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一般是以支付购货款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为合法有效凭证。
5.书,如各种缴款书。主要有税收缴款书、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是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支出的重要凭据。
6.据,如财政收据。财政收据是发票以外使用量较大的一种合法凭证,由财政部门监制,供行政事业单位及代收费单位收取各项规费时使用。如教育部门收取的教育劳务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等均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作为合法凭证。其他如房地产开发预收款凭据,是由地税局监制,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取开发产品预售收入(包括定金)开具正式发票前使用,其管理与房地产开发销售发票一样,必须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