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复习笔记(14)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第十四章 长短期借款的核算

  本章涉及主要科目:①短期借款;②长期借款;③应付利息

  第一节 短期借款的核算

  1、短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利息作为财务费用计入损益核算:(判断)

  ① 如果利息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且数额较大,可采用预提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② 如果利息按月支付,或虽然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但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例题:教材P364例1至例3必须会做。

  第二节 长期借款的核算

  1、长期借款: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流动资产的正常需要等方面。

  2、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汇兑损益、偿还本息等业务的核算都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