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2、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3、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做出了两方面规定: @为你加油
一是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践上必须通过我国财政部的审核批准。
二是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1、经济业务是指一个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交换,经济事项是指在一个经济组织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件。
2、应当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
款项和有价证券是各单位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三、会计年度的规定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为了和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
2、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四、记账本位币的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文字记录
1、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这是法定要求,违反这一规定,就是违法行为。
2、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的。
六、会计凭证的规定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基本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或人员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
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