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
(1)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
(3)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包括期初和期末各类固定资产账面总金额及累计折旧总额,以及各类扩建、处置及其他调节项目的金额;
(4)当期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及当期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在建工程的期初、期末数额及增减变动情况;
(6)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
(7)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
(8)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0)已退废和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