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⑴责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 
  ⑵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分别对单位、或主管责任人处以罚款。 
  ⑶给予行政处分。对以上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有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与警告、记过、记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⑷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人员由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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