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考试辅导:记帐凭证的基本内容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原始凭证反映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但它是初步的、原始的,它不能反映应计入的具体的会计科目,也不能确定记帐方向,不能凭以直接入帐。记帐凭证主要是用来将原始凭证中包含的经济信息转换成会计信息,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的凭证。记帐凭证是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按照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将其进行归类、整理,确定应记入的记帐名称和应借、应贷的金额,即确定会计分录,凭以直接登记入帐。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项经济业务编制,即根据每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也可以根据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编制,即根据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有多种形式,但作为确定会计分录和进行示项收付、帐簿记录的依据,必须反映经济业务归类核算的项目、填制依据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所以,记帐凭证必须具有一些基本内容,具备一些基本要素,这些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记帐凭证的名称,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以及汇总收款凭证、借项记帐凭证等。
  (2)凭证编号,又称字号。其中“字”是指凭证的性质,如现收字、银收字、现付字、银付字、汇收、汇付、记字、转字等。出纳员所涉及的凭证不包括转字。“号”是指凭证的流水编号,如银付字017号,意思是该月第17张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一般每月换一次顺序号。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有关经济业务内容提要,对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在记帐凭证中应予以简要说明。
  (5)有关会计科目(包括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名称、记帐方向和金额。记帐方向是指应记在会计科目的借方还是贷方。
  (6)记帐符号。一般用“√”符号来表示该凭证已登记入帐,用以防止重复登记。注意填制记帐凭证时不能打上此符号,只有当记帐凭证已入帐后,才能在凭证的“记帐符号”栏打上“√”符号。
  (7)该记帐凭证所附的有关原始凭证张数和其他有关资料份数。
  (8)会计主管人员、记帐人员、稽核人员、制单人员(凭证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应由出纳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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