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考试辅导: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1)概念
  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按照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将会计划分为若干个岗位,规定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使每一项会计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一个会计人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建立会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可以保证会计人员工作职责分明,有秩序、高效率地进行会计工作。
  (2)设置会计岗位的要求: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在具体设置时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实行岗位责任制后,为了做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各个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与其他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同时,实行岗位责任制后,并不要求会计人员长期固定在某一工作岗位上,应该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其目的,一是使会计人员较多地熟悉单位内部的各项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促使各岗位会计人员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把会计工作做好。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确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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