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考试辅导:票据结算方式——信用卡 2009/10/26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信用卡申领方法。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并发给信用卡。
3、信用卡使用需注意的问题:
(1)单位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人其账户。
(2)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
(3)单位信用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4)持卡人带卡购物,消费时需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一并交特约单位并在签购单上签名确认。
(5)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6)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7)信用卡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普通卡量高不得超过5000元,透支期限最长60天。
(8)持卡人不得恶意透支——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9)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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