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辅导: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会计证辅导: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2009/9/23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票据债权人请求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行为。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债务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债权人为防止其票据权利的丧失,依票据法规定而采取的行为。例如,为防止追索权的丧失,采取作出拒绝证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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