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辅导:发票管理及税款征收(1)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发票管理 
  1、发票概念
  2、发票的种类
  3、发票的开具要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收款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的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注意:
  (1)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应用举例】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06)
  答案:对 来
  2、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发票开具要求的是( )(06)
  a按号顺序填开发票
  b使用中文填开发票
  c使用中文和一种外国文字填开发票
  d代其他单位开具发票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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