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历年考点精要(1)

发布时间:2011-01-05 共1页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

会计法

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两条例,一准则

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

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

规章

财政部,首长签令

五办法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七制试,两规范、
两办法、两准测

地方会计性法规

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

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

 

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监督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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