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一章第四节会计监督知识点(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2-10-24 共1页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

内部审计

联系

(1)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可能会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

独立性

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

审计

方式

受托审计,必须依照《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准则、规则实施审计

具有较大灵活性,依照单位经营管理需要自行组织实施

职责和作用

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

【重点提示】要掌握住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其中区别容易出多选题。某些地区可能出简答题。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1.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其他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规范及审计责任


  《会计法》增加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规定,对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1.为保证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审计业务,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重点提示】注意注册会计师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其审计责任不能代替会计人员的会计责任。此处容易出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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