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所有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编表之前都要处理完。不得把待处理财产损溢作为企业的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1.发生时:
(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处理时:
(现金短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部分)
管理费用――现金短缺(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现金溢余) 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有关人员或单位)
贷:其他应付款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
备用金属于库存现金的范畴,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