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中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实际上是以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以净利润为出发点,净利润是利润表上反映的数字,在利润表上反映的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定的,其中有些收入、费用项目并没有实际发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通过对这些项目的调整,即可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基本原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减少净利润的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它不影响现金流量,但会减少净利润,应加上)-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的项目(如投资收益,来自于投资活动,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应减去)+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如应收账款的收回,对净利润没有影响,但会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如支付应付账款,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