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
注意,该项目只包括经营活动的各项税费,不包括应作为投资活动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例】某企业2005年有关资料如下: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本期发生额为600 000元;
(2)"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年初贷方余额为100 000元,本期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800 000元,年末贷方余额为80 000元。 根据有关政策该企业目前可以免交所得税。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的金额。
支付的各项税费=600 000+(100 000+800 000-80 000)=1 42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