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对于自购的土地,如果在土地上建设房屋等,会计的处理方法:
  1、购入的土地,在建设厂房前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起了房子以后,土地可以和房子一起作为房子的价值,也可以继续单列,这都是允许的;
  3、如果土地和房子一起核算,那就转为在建工程,如果不一起核算,那继续作为无形资产;
  4、土地价值转做房屋价值,要多缴纳房产税,但可以缩短摊销价值,减少更多的企业所得税;
  5、土地价值不作为房屋价值,那可以不缴纳房产税,但可能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6、土地价值转作为房屋价值的,按20年计提折旧,作为无形资产的,要按50年来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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