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资期末计价的核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问:短期投资期末计价的核算采用何种方法?它有哪些优点?我国为何采用这种方法?
  答: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是指期末短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也是指期末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在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是指,短期投资的市价在购买日以后减少时,投资成本也应减少到一个较低的价值所采用的一种计价方法。在具体处理时,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计量,当市价高于成本时则按成本计量。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的理论依据为:第一,短期投资作为现金的后备来源,当市价低于成本时,表明投资者不能按投入的成本转换为现金,投资损失已经发生,应当在发生跌价的当期确认损失,而不应等到出售时再予入账;第二,由于证券市场价格的频繁变动且不规律,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虽然只承认市价下跌,而不承认市价上涨,似乎有矛盾,但却可以使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产生稳健的结果,更符合谨慎原则。采用这种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较低者列示;在利润表中,市价低于成本的跌价部分的未实现损失列入当期损益。
  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的优点在于:(1)符合谨慎原则。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下,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谨慎原则相符,在损益计量方面较为稳健。
  (2)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短期投资以扣除跌价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反映,不会高估资产,也使资产计量较为客观、明确。但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也存在其缺点,表现为:会计理论上的不一致,即对于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确认为损失,而对市价高于成本的部份,则不确认收益。这种处理方法在会计理论上本身存在着不一致性。
  投资准则对短期投资的计价均要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理由是:(1)在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短期投资用市价计量不一定能够反映企业短期投资期末时的真正价值;(2)我国资产普遍存在高估现象,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可以避免短期投资高估;(3)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比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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