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土地使用权从无形资产分离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无形资产学研究专家蔡吉祥说,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将土地使用权列入无形资产账户,影响了两类性质截然不同资源管理、分析,评价,不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以无形资产参与竞争。应尽快改革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把土地使用权从无形资产分离出来。 
  蔡吉祥说,我国《公司法》已经考虑到属于自然资源的土地使用权与属于智力资源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本质不同,在规定投资入股的法律条文中,将土地使用权单列,与专利权、商标权等智力资源区别开来。 
  在中国的法律、财经法规和制度中,只有会计准则和制度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全球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中也没有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 
  蔡吉祥认为,将土地使用权列入无形资产账户,不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以无形资产参与竞争,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如果有土地资产已经按中国会计准则将其列入无形资产账户,则要按境外的会计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同时也不利于中国企业与境外企业在无形资产指标上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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