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户粮食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问题】
  收购农户的粮食,按税法可以抵扣进项税,请问:1.税率是多少?2.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3.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来
  按税法规定,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可按买价(或收购金额)的13%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时,按购进免税农产品有关凭证上确定的金额(买价或收购金额)的13%作为进项税额留待抵扣,扣除13%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购进农产品的成本。
  例如:甲公司收购农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00万元,并已验收入库。则账务处理如下:
  进项税额=100×13%=13(万元)
  农产品成本=100-13=87(万元)
  借:原材料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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