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对入库材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企业对入库材料按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实际成本和增值税额,借记“材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原已记入“在途物资”科目的材料或商品,在验收入库时,借记“材料”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例:A公司为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某日购入甲种原材料50吨,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每吨1200元,投入燃料的价值为250000元,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425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材料 2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00
贷:实收资本 292500
(4)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接受捐赠小企业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将增值税额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