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2-10-15 共1页

 
考试介绍及应试对象

  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报名流程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天津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一种考试方式。全年共设置四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4月、7月、10月;考试时间一般为:3月、6月、9月、11月。

  2012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调整为3次:

统考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次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2月13日-17日
6月4日-21日(公休日休息)
2
7月初
9月份
3
10月初
11月份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考试月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2月20日-24日
6月25日-7月4日(公休日休息)
2
7月份
10月份
3
10月份
12月份

  报名信息参考: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信息汇总



 考试科目及考试类别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独组织考试。

  (二)考试类别:一类和二类两个类别,考试类别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自动确定。

  一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即参加一类考试: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12日期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统考科目的考试题型、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

  (二)考试时间: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钟

  2、会计基础:90分钟。

  (三)考试方式: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方式。2类考生参加考试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

  (四)考试考场:每个区县(开发、保税、高新区除外)均设立一个无纸化考试考场。

 

 其他事项

  外省市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我市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我市的户口本(或者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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