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15 共1页
![]()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2、已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者珠算五级证书的考生,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凡进必考。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全市统一组织一次性笔试,全省统一组织阅卷。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报名时间为每年上半年3-4月和下半年8-9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两次。 2012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2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
2012年度考试命题、题型及题量与2011年度的基本相同,各科目题型及分值如下表:
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6]12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卷(科)50元。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四川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评阅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可提供一次免费复查成绩,对其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公布考试成绩之后15日内到考试报名点登记申请复查,由报名点集中后上报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老师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之考生。 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查询方法及申请领证时间安排参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