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驻冀中直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要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8日举行。经研究,2012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日一并进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衡水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驻本地区中直单位(不含正高)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
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15日—29日期间,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报名信息表须经相关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6月25日-30日到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审核确认。(不含公休)
3、现场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5]17号文件规定,缴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二)正高级会计师
201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6月25日-30日到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与高级会计师审核一并进行。(不含公休)缴纳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27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考生,于2012年10月24日—26日到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石家庄市华西路21号)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参考用书
为帮助考生选择考试用书,将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情况介绍如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大纲做了部分调整,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会计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2)》,由大连出版社出版。
对所列书目,考生自愿征订,在高级会计师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在资格审核时统一交费。
衡水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国弘
联系电话:0318-2166530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