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2009年1月15日 |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2008年1月14日 |
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