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初、中、高级经济师可免考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发布时间:2014-03-27 共1页

2014年起,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新考试制度下,符合3类免考条件的,可以申请银行业初级资格《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

  符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资格证书。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申请人需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我单位xxx于xx年xx月评聘为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特此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认证办公室,以备核查。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申请人需将该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认证办公室,以备核查。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同时,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银行业职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中第十九点说明,中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同样符合免考条件,申请方式与初级经济师申请免考方式相同。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