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各位考生:
4月1日至4月11日发放2007年经济专业考试资格证书,市直单位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局专技科(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再提供考生所写的领证委托书和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请与当地人事局联系领证事宜。逾期者责任自负。
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