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201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4日―23日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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