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0月17-29日网报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扬财会[2007] 号

各县(市)会考办,邗江、广陵、维扬、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7]4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度起,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我市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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